一、認真貫徹落實“誰主管,誰負責”的內保工作方針,指導各單位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和各項防范措施,預防各類案件及災害事故的發生。
二、在師生員工中開展安全教育,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,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。
三、負責政保信息的搜集、匯總、上報和信息反饋工作,配合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開展敵、社情調查及查破政治案件,維護學校政治穩定。
四、開展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,指導、檢查、督促、考核校屬各單位的綜合治理工作。
五、開展校園治安防范,加強校園治安巡邏,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各類案件;對我校流動人員進行登記、管理,做好門衛管理,維護校園治安秩序。
六、貫徹落實《消防法》,開展消防安全檢查,督促各單位整改消防隱患,確保學校消防安全。
七、負責校園交通安全管理,維護校園交通秩序,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查處調解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、糾紛。
八、做好學生戶口管理和身份證的辦理及戶政咨詢和答疑工作。
九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事安全保衛工作,確保外教、外賓和首長的安全。
十、做好社區文化宣傳、全民健身和社區服務活動,協助辦理老年優待證、殘疾人員證、下崗失業證,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、征兵、助殘、城市低保等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學校領導及公安、國家安全機關交辦的其它任務。